网红圈主无证荐股获刑 非法经营被判罚金千万

访客 阅读:90 2024-11-03 21:03:18 评论:0

吴某某自1996年开始炒股,到了2009年,他认为自己炒股多年且水平较高,便在某网站上注册账号并发表文章,谈论对大盘的走势及趋势的看法,吸引了不少粉丝。随后,吴某某与一家网络公司合作,在该网站上开通股票交流圈子并担任圈主,向付费进入圈子的互联网用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并通过网络直播解答客户的提问。客户需每月支付约520元的费用(不同时期会有所变化)才能进入圈子观看直播和与圈主互动。

截至案发,吴某某通过类似圈子进行网络荐股违法所得达1200万余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认定,吴某某在此期间并未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关专业能力评价测试,无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2022年9月22日,吴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270万元。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从中获利1200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吴某某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以及部分退出违法所得的情节,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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